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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请优先权证明文件
2012-04-10  浏览次数:425次

如何申请优先权证明文件

  一、简要说明
  申请人在国内提出商标注册申请后6个月内,到《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其他成员国申请注册同一商标要求优先权的,应向商标局提出提供优先权证明文件申请书。

  二、办理途径
  申请优先权证明文件有两条途径:
  (一)委托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来办理。

  三、办理步骤
  (一)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可以自愿选择任何一家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所有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都公布在中国商标网“代理机构”一栏中。
  (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来办理的,申请人可以按照以下步骤办理:
  准备申请书件→在商标注册大厅受理窗口提交申请书件→在打码窗口打收文条形码→在交费窗口缴纳申请规费

  四、申请书件的准备
  (一)应提供的申请书件
  1、提供优先权证明文件申请书;
  2、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提交申请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二)具体要求
  1、申请书件应当打字或印刷;
  2、申请人应在提供优先权证明文件申请书上加盖其印章。

  五、规费的缴纳
  每件优先权申请应缴纳规费100元。
  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应向商标代理机构缴纳申请规费和代理费,商标局收取的申请规费从该商标代理机构的预付款中扣除。

  六、《优先权证明书》的领取
  申请书件齐备,申请手续符合规定的,商标局以邮寄方式发给申请人《优先权证明书》。
  如果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商标局则将《优先权证明书》邮寄给该商标代理机构。

  七、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填写的地址、邮政编码和电话号码应详细准确,以便于联系。
  (二)申请人提供的有关商标、商品或者服务类别、指定商品或服务项目等原申请资料应当准确无误。
  (三)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商标局一般自申请人提交申请后2周内,按照申请书所填写的联系地址通知申请人领取《优先权证明书》;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商标局将《优先权证明书》邮寄给该商标代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