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指南

商标注册流程
2012-04-10  浏览次数:669次

1、确定申请的途径。第一种途径是你可以自己到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服务大厅办理(地址在北京西城三里河东路8号),费用是1000元。第二种途径是你可以找一家在国家商标局正式备案的代理公司办理。如果自己直接办理,考虑到这个周期比较长,费心费钱的事还不少,比如您要是改了地址那就得花500块做个变更,否则就收不到商标局的文件。所以找一家专业诚信的代理公司虽然要比直接到国家商标局办理多出500至1000元的代理费,可以少很多麻烦,更能提高注册成功率,最终还是省时省心也省钱省的好办法。

2、正式申报。填写相应的商标注册申请书,递交到国家商标局,商标局正式接受文件了,这个日期就是你商标的申请日期。

3、下发受理通知书。商标局收到申请文件后,在10至30天下发《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其中标明的受理日期为递交文件的日期。

4、商标形式审查。商标局受理申请后,要对申请文件作形式审查,如果书式或内容不规范,则会发出补正通知,如果没问题则进入下一个环节。形式审查的时间一般在两三个月左右。

5、商标实质审查。商标申请通过形式审查后,商标局工作人员会对这个商标的具体内容进行审查,重点是审查这个商标有没有违反商标法规定的禁止条款,有没有跟之前注册的商标产生混淆近似等等,如果认为这个商标不宜注册,商标局会发出《商标注册申请驳回通知书》或《商标注册申请部分驳回通知书》,如果认为这个商标可以注册则发布《商标初审公告》。实质审查需要的时间一般为6至9个月。

 6、驳回复审。如果收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申请驳回通知书》或《商标注册申请部分驳回通知书》,你如果认为商标局的驳回决定理由不充分,可以在收到通知书的15日之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复审。提交复审后评审委员会会根据你陈述的理由进行重新裁定。如果不提交复审,那你申请的商标就正式失效。复审的时间一般为5至10个月,甚至更长。

    7、商标初审公告。商标局对实质审查中认为可以注册的商标,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对复审中认为可以注册的商标,发布《商标初审公告》。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刊登初审公告之日起三个月没有人提出异议的,该商标予以注册,同时刊登注册公告。


    8、商标异议。商标刊登在《商标初审公告》的三个月内,如果有第三方认为这个商标不宜注册,可以向国家商标局提出异议(异议要收费的),那么商标局会对这个异议理由进行重新认定,对这个商标也暂不发布注册公告。对异议重新审定认为异议理由成立的,将取消这个商标的注册;认为异议理由不成立的,则对这个商标发布注册公告。异议的重新审定时间一般在一年以上。

  9、商标注册公告。对初审公告中没有被异议的商标,或者被异议后商标局认为异议不成立的商标,将发布《商标注册公告》正式通过注册。发布注册公告一个月之后即可拿到注册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