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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用他人已经注册的商标 被罚两万元
2010-09-28  浏览次数:1497次

中国商标网资讯(引自环渤海新闻网)

       明明是产于名不见经传的小户人家的罐头瓶,却偏偏标榜成名门望族的商标标识,不想“钱途”才刚刚开启,便被工商执法人员拦腰斩断。日前,玉田县一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因制售侵犯“真心”注册商标专用权罐头瓶被该县工商局查获。

  日前,大连真心罐头食品有限公司向玉田县工商局举报称,该县某玻璃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罐头瓶侵犯了自己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并出示了侵权的“真心”罐头瓶,希望该局予以查处。

  接此举报后,玉田县工商局迅速组织执法人员会同大连真心罐头食品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前往案发地对此事进行立案调查。在该玻璃制品有限公司,该公司经理面对执法人员的审问,交待出了实情。

  今年8月上旬,昌黎县某罐头食品厂向该玻璃制品有限公司下了生产20万个标注有“真心OR罐头”等字样罐头瓶的订单。接到订单后,该公司于8月10日开始为对方生产符合要求的罐头瓶。从该公司的发货单和账户上,执法人员查明,至查获时止,该公司共生产了两批,总计37824个罐头瓶,并且已全部销往了昌黎县某罐头食品厂,获得非法收入20765元。

  经执法人员对比确认,侵权的“真心”罐头瓶上标注的“真心OR罐头”等字样与大连真心罐头食品有限公司在罐头瓶上使用的“真心OR罐头”等字样完全一致。当事人承认了侵权的“真心”罐头瓶确系其公司生产,经大连真心罐头食品有限公司相关工作人员证实,该公司并未授权玉田的这家玻璃制品有限公司生产此种罐头瓶。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商标法》的相关规定,该局对当事人做出了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处罚款两万元的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