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动态

商标“六和塔”撤销申请被受理 致商标拍卖会延期
2010-09-19  浏览次数:1304次

中国商标网资讯(引自北京日报)

      众多涉嫌被抢注的商标持有人欲上拍卖会,这引起了相关单位的关注。昨天(14日,下同)下午,记者第一时间了解到,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钱江管理处已然“出手”,向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争议,要求撤销他人抢注的“六和塔”商标。与此同时,由于“冀商”商标被人抢注还将公开拍卖,引起了河北商界人士关注,有关“维权”行动也已展开。

  争议焦点1

  “撤销”争议申请 难阻商标转让

  昨天,记者在北京佳士凯国际拍卖公司网站上看到,早已确定日期的拍卖“因特殊原因,推迟召开。”佳士凯总经理赵晓凯告诉记者,推迟原因首先是相关争议尚未解决,矛盾比较突出。另外,许多欲参加拍卖的人对争议中的商标是否能顺利拍下持有疑义,尚未将保证金如期交纳。

  “六和塔是地名,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个人无权注册。”记者随后联系到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钱江管理处,有关负责人表示,得知杭州的苗渤鲁抢注的“六和塔”商标将拍卖后,他们已专门查询了相关法律,并向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撤销”其商标的争议申请,商评委已于昨天正式受理。

  据了解,西湖风景区提出争议的依据为我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49条,注册商标中含有地名,“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而记者联系苗渤鲁,他告诉记者,争议商标可以继续进行拍卖,法律并不禁止。此外,“争议最后裁定的时间非常长,少则一年,多则五六年。”在此期间,并不影响已注册商标的使用和转让。

  争议焦点2

  “冀商”被外省人抢注 地域性商标归属不明

  “冀商”被山东人注册了,并将以30万元起拍,这让河北商人们“感情上接受不了”。记者获悉,河北省冀商文化研究协会日前紧急对“冀商”商标被抢注一事发表声明。该协会作为商标利害关系人表示,“冀商”商标地域性明显,不应获批,已经授权律师通过法律途径申请撤销“冀商”商标。

  据了解,“冀商”商标的申请人为山东的任女士,“冀商”的商标类别为金融类,包括银行、保险、资本投资、金融服务、信托等。昨天,记者联系到了代理注册“冀商”商标的山东远见商标事务所主任李新峰。据介绍,任女士注册这一商标的初衷是想开发利用,“她与河北有一定的渊源,有河北血统”。李新峰认为,文化研究协会并不是经营单位,想要撤销“冀商”商标难度很大。

  河北省冀商文化研究协会方面则表示,要求撤销“冀商”商标的法律依据是《商标法》第16条:“商标中有商品的地理标志,而该商品并非来源于该标志所标示的地区,误导公众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商标法》同时规定,有关商品商标的规定,适用于服务商标。“冀商”具有明显的地理标志,现在“冀”是河北的简称,已是妇孺皆知的常识。

  撤销裁定约需两年 购争议商标自担风险

  商标拍卖会引发的连锁反应已广泛引起关注。北京百世福达时代知识产权代理公司总经理王浩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有关撤销注册商标的裁定,耗时较长,目前约需两年左右时间。而对已经履行的商标转让或者使用许可合同,不具有追溯力。也就是说,一旦“冀商”等商标被裁定撤销,拍得这一商标的机构或个人只能自己承担损失。

  拍卖公司总经理赵晓凯告诉记者,实际上,杭州的苗渤鲁在注册“六和塔”商标之时,“六和塔”几乎所有大类的商标都已被抢注,仅剩下一类“教育培训”商标,于是他仅注册了这一类商标。目前,西湖风景区之所以将矛头指向苗渤鲁,是因为新闻报道之后,确实引起了景区关注。从这个意义上说,商标拍卖会如果顺利拍出被抢注的景点商标,或者没有拍卖成功,都会对相关单位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起到“唤醒”的作用。

  申请撤销商标,胜算几何?专家分析,商标已经注册成功,说明已经被相关机构认可,因此申请撤销这一商标,确实存在很大困难。根据我国相关法规,商标成功注册后5年内可以提出争议。但如果商标权利人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或“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等情况,可由商标局撤销该注册商标。这些,都需要申请人提出相关证据。

  王浩建议,要减少抢注商标的现象,可以考虑加大注册商标的难度。相关权利人也应加强商标意识,定期查询网上的“商标公告”,在抢注商标没有注册成功时提出异议,远比商标注册成功后再申请撤销,要容易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