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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25 浏览次数:482次
你可能还不知道,国内有15个“好食上”商标
酒楼:我们很冤 律师:商标同名,并不一定侵权
读者欧阳女士9月23日来电:“你们前天发了一篇稿件,说长沙市雨花区好食上食品厂的月饼不合格。我想打听一下,这个‘好食上’和好食上酒楼有没有关系?现在,很多酒楼都在卖月饼,那些月饼合格不?”
记者核实:这两个好食上,并非同一家。更让记者吃惊的是,国内已经有15家企业注册(或正在申请)好食上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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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食上”受质疑,隔行也怕受牵连
“‘好食上’受质疑,我们确实很委屈”,24日下午,湖南好食上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李姓行政经理告诉记者,“公司2004年2月就成立了,2006年7月‘好食上酒轩’商标已经获得43类商标注册”。
李经理抱怨说, 现在市场上很多‘好食上’品牌,对于他们公司是一种商业侵害。2008年,他们公司就曾对好食上食品厂等几个公示中的‘好食上’商标提出过异议。
记者同时采访了长沙市雨花区好食上食品厂总经理林华中,他们生产的哈密瓜蛋黄月饼,被湖南省质监局查出“总糖、菌落总数超标”。林华中24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说,2005年在长沙创建了好食上食品厂,当年7月11日就提出申请‘好食上’商标。“当时我并不知道长沙有好食上餐饮公司,即使知道,他们是第43类餐饮服务商标,而我申请的是第30类食品商标,这按照国家法律规定也没有问题。”林华中告诉记者。
“我们生产的哈密瓜蛋黄月饼的整改,已经通过质监部门的审查。”林华中还告诉记者,之前并没有大量生产,也没有流入市场,更不会对不同领域的好食上餐饮公司产生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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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有15个“好食上”商标
更有意思的是,记者从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了解到,目前国内已经注册、正在申请或者处于异议期的涉及“好食上”的商标共有15个,分布在长沙、湘潭、杭州等全国各地,覆盖食品、服务、广告等多个行业。
“根据《商标法》的规定,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北京汇佳律师事务所律师张磊告诉记者,我国的商标注册分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两大类,其下涵盖了48小类。“按照商标分类注册管理原则,食品属于商品商标领域,餐饮属于服务商标领域,如果好食上餐饮并非中国驰名商标,就不能说好食上食品厂侵犯好食上餐饮公司商标权。”张磊说。
因为《商标法》规定,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如果有“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对驰名商标“复制、摹仿或者翻译,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张磊说:“有个很鲜明的例子,‘新东方’是外语教育培训领域非常知名的商标,但是,在厨师培训领域中,却有一个非常有名的新东方厨师学校经常做广告。”
腾讯公司的即时通讯工具“QQ”和奇瑞汽车有限公司的微型车“QQ”都是我们耳熟能详的品牌。
双方的商标之争在奇瑞QQ面世两年多后的2005年闹得沸沸扬扬,腾讯诉奇瑞侵权,奇瑞坚决否认。
当时就有专家称,要确定奇瑞是否侵犯腾讯QQ的商标权,要解决两个问题:
其一,腾讯QQ的商标注册范围;
其二,腾讯QQ是否被认定为驰名商标。
媒体和公众猜测着这两个问题的答案,腾讯和奇瑞也各执一词,但至今为止,腾讯QQ照常使用,而奇瑞的QQ汽车也照常生产,两家貌似“相安无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