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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工商局公布电动车侵犯“松下”商标权等十大商标侵权案件
2009-07-06 浏览次数:70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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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针对食品、药品、服装等公众消费热点领域,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采取集中整治与受理申诉举报等方式,查处了一批案值较大、社会反响强烈的商标违法案件。记者近日获悉,该局市场检查总队公布了十大商标侵权案件,以维护商标权利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有效遏制商标侵权违法行为。其中,电动车侵犯“松下”商标权被查。
据了解,天津工商北辰分局检查支队依据(日本)松下电器产业株式会社的投诉,分别对双口镇两家生产电动自行车的企业实施了执法检查。在下河头村一生产企业内,执法人员发现该企业在其生产的电动自行车车体及外包装上标注了“数码高科松下”字样,并突出标注“松下”二字,涉嫌侵犯了投诉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赵圈村的另一家企业也同样存在在车体及外包装上标注“松下小羚羊”字样的涉嫌侵权行为。执法人员依法暂扣上述两家企业生产的涉嫌侵权电动自行车95辆,并分别予以立案调查。
据了解,天津工商北辰分局检查支队依据(日本)松下电器产业株式会社的投诉,分别对双口镇两家生产电动自行车的企业实施了执法检查。在下河头村一生产企业内,执法人员发现该企业在其生产的电动自行车车体及外包装上标注了“数码高科松下”字样,并突出标注“松下”二字,涉嫌侵犯了投诉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赵圈村的另一家企业也同样存在在车体及外包装上标注“松下小羚羊”字样的涉嫌侵权行为。执法人员依法暂扣上述两家企业生产的涉嫌侵权电动自行车95辆,并分别予以立案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