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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6-30 浏览次数:520次
最新统计数据显示,截止到2008年底,CN域名争议案件累计达到1355件,呈现稳步上升趋势,其中绝大多数针对域名抢注,侵犯了企业商标权。在企业品牌保护的攻防战当中,随着互联网的兴起,域名已经接替商标,成为新的主战场。
不管企业是否意识到战场的转变,域名问题已经成为了现实,并时刻威胁着那些不重视他的企业品牌。在首届域名大会上,延庆人民法院院长马来客讲述了一个生动的案例,注册有“北方”商标的北方工业公司认为“北方.中国”与“北方.公司”这两个域名侵害了他的商标权,并提起了诉讼。但法院却驳回了该公司对“北方.中国”的投诉请求,原因很简单,在网络领域,这个域名无法与该公司产生必然的联系。
对此,马来客表示,域名纠纷与商标纠纷在判断上有着明显的区别。投诉人商标,并不一定作为权益予以保护,相反有的主张人也许不是商标,也不见得不能得到保护。由于域名不同于商标,本身不存在使用范围或使用种类,为了防止商标在域名使用领域的保护范围不适当地扩大,在面临域名纠纷时,往往不能简单的因为商标和域名相似,就判定侵权。
从商标到域名,游戏规则已经发生了变化,企业能做的,只有适应。在首届域名大会上,与会专家对于企业的域名保护提出了很多建设性的意见,其中廉运泽提出的将与企业商标相同或相似的域名进行防御性注册保护战略得到了广泛的认同。与谷歌、雅虎等每年投入数十万美元在域名保护上的国际化公司相比,我们企业的品牌保护之路还很漫长,商标并不是终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