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动态

中国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内忧外患
2006-04-07  浏览次数:3954次

中国商标信息网消息(引自新华网) 

  

    有这样一个镜头:今年初,北京秀水街市场5名商户因销售假冒名牌商品,被清出市场。事后,他们竟带领近百商户聚集进行抗议"讨说法",闹剧上演了1小时。

 

    有一种声音:"我的核心技术根本不敢申报专利。"在专利被公认是知识产权保护最有力武器的今天,中国飞跃集团董事长邱继宝的这句话,无疑是对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现状的巨大讽刺。

 

    不少的专家说,随着自主创新成为"十一五"规划的着力点,知识产权保护也受到空前重视,不少企业的知识产权创造和应用能力在增强,但是由于受多方因素的影响,很多企业知识产权保护面临"三重"困境,正成为建设创新型国家的一大障碍。

 

内忧:有"知识""产权" 企业保护意识淡薄

 

    近几年我国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有所提高,但受惯性思维的影响,整体保护意识仍然比较淡薄。99%的企业没有申请专利,60%的企业没有自己的商标。国家知识产权局的两个数字暴露出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水平的低下。天津君汇律师事务所主任马克伟说,我国每年取得省部级以上的重大科技成果有3万多项,而申请专利的不到10%。

 

    "意识加强"正逐渐成为一个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程度的原动力和"分水岭"。天津天士力集团有限公司在知识产权保护上前十年与后三年的鲜明对比,加深了记者对这一观点的真切感受。

 

    作为一家民营高科技医药企业,天津天士力集团有限公司成长迅速。但是在对知识产权的认识上也是一个逐渐加强的过程。2002年前近10年的时间里,企业专利申请量仅为43件,其中国际申请2件。这家公司于2003年成立了专门的知识产权部,通过引进高级知识产权专家和加大知识产权人才的培训力度,使公司分散、自发的知识产权活动变为统一、自觉的知识产权管理,并贯穿于产品开发至销售的各个阶段,短短3年的时间就申请专利近500项,其中国际申请十几项。

 

    "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淡薄与知识产权本身的特点有关。"谈到公司在知识产权保护上的这种变化,天士力集团法务总监郑永锋坦率地说,知识产权保护是一项投资大、回报周期长且比较隐形的事业,导致许多企业不愿意在知识产权上进行多投入。

 

    天津市知识产权局局长张盛如非常认同这种看法,他中肯地指出,大量企业仍没有把知识产权保护上升到关乎企业生死存亡和发展的高度来重视,尤其缺乏对国际规则的了解和掌握,在参与国际市场竞争中常常处于知识产权劣势。

 

    天津机电工业控股集团公司有关负责人也表示出同样的看法,和发达国家比,我们不仅缺乏技术上的比较优势,更重要的是运用知识产权制度保护企业知识产权的经验和意识还很薄弱。

 

    "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淡薄,直接导致我国企业对设置知识产权管理专职机构和激励机制重视不够。"马克伟感叹地说,知识产权涉及复杂的科技、经济、市场、法律理论和实践,众多外国企业都设置专门管理机构并配备知识产权专家、律师、资产评估师、市场分析员等专职管理人员,可是,看看我国的大部分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机构,都是由什么人在做,有的是企业科技开发部门,有的甚至由行政部门兼任。此外,企业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也导致技术人员申请专利的积极性不高。

 

    专家指出,由于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淡薄,我国有一部分企业尽管拥有"知识",但却忽视了对其进行"产权"保护,加上企业内部缺乏健全的保密措施和约束机制,企业专有技术人员"跳槽"的事件频频发生。据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统计,近几年涉案的商业秘密纠纷案件中,涉及技术秘密的占95%,其中80%以上是从员工渠道泄露的。

 

    谈到为什么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淡薄时,一家科技公司的负责人这样回答,"我们不缺创新和保护的动力,我们缺的是创新和保护的环境。"

 

外伤:"劣币驱逐良币" 保护机制存在漏洞

 

    我国知识产权保护除了遭遇企业"内忧"困扰外,在法律和管理体制方面也不够完善,存在着多头管理、侵权打击不力、维权成本高昂、考核评价体系不科学等体制"瓶颈"

 

    打击力度不够和维权程序复杂导致侵权事件频频发生,不仅加大了企业的维权成本,而且弱化了企业的信心。"知识产权侵权事件时有发生,但20万以下我们一般不去追究,因为追究下去往往得不偿失。"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的一席话,道出了不少企业对维权的高成本和高难度的无奈。

 

    中国飞跃集团负责核心软件的工程师把存储核心技术的"密钥"藏在贴身的小裤衩里,除了洗澡,可谓"钥不离身"。董事长邱继宝说:"由于对创新成果保护不够,现在申请专利在某种程度上无异于把创新成果拱手让人。"

 

    "知识产权保护不力,造成市场缺乏公平有序的原则,使得企业从知识产权中获得的收益低于投入的成本,结果企业对知识产权的期待变得消极。"天津市政协委员刘维跃向记者说。

 

    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田力普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也曾说,国家对知识产权保护不力,弱化了企业对知识产权的信心。

 

    对此,相关管理部门也表示有些无奈,目前,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不仅涉及到商标、专利、版权等主管部门,还涉及到文化、广播电视电影、信息产业等相关部门,以及海关、公检法等机关。条块分割的管理体制不能形成打击合力,也容易造成多头执法。

 

    "这些部门需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协同配合,形成合力。"天津市保护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有关人士表示,除了行政资源分散,我国在打击知识产权侵权方面存在的其他问题也削弱了保护的力度。如我国缺少可操作的知识产权证据标准,对知识产权犯罪的打击主要集中在侵犯商标权类犯罪,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处罚过轻等问题。

 

    同时,省际间在保护知识产权工作中要加强有效的合作,特别是跨省侵权行为在一些地区由于利益驱动还受到地方主义的保护。

 

    "考核评价体系不科学,也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企业专利申请的积极性。"郑永锋说,国家对国有企业的负责人的考核一切看效益,而企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定是论文决定一切,这必然导致国有企业负责人专注眼前规模和市场,而企业技术人员重论文和成果鉴定,轻专利和知识产权保护。

 

    另外,政府在批准某种产品的市场准入时,往往没有尽到对其是否构成侵权的审查义务。据天士力集团介绍,公司生产的某一种中药产品在专利保护期限内,广东某厂家却获得该种产品的国家正式批准文号,导致天士力集团的知识产权遭到侵权。

 

    天津天光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徐贵义说:"在目前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下,创新还不如仿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