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业务
商标注册所需要的材料
2012-08-30 浏览次数:1178次
2012-08-30 浏览次数:1178次
一、商标注册申请必须资料:
1.商标注册申请书,委托书
2.申请人资格证明资料:
(1).以公司名义申请,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以个人名义申请,附身份证及个体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护照复印件
3.商标图样:
清晰的商标图样,图片规格为长和宽不小于5厘米并不大于10厘米。
5.商标使用新版国际分类,及其所属类别的具体商品或服务项 (申请书上填写)
二 、受理商标注册通知
商标局接收到商标申请文件后,经形式审查认为手续齐备、填写规范的,商标局会在递交之日起的约1个月左右时间(实际时间会根据审查速度有所调整),签发《受理通知书》。《受理通知书》仅表明商标注册申请已被商标局受理,并不表明该申请已被核准。
三 、审查
商标局会审查申请商标是否具备显著特征,对于符合法律规定的商标,初步审定,并刊登公告。
四 、初审公告
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
五、 注册
核准注册的商标,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刊登《注册公告》。